桥梁景观照明设施是以美化夜景为主要功能而建设的附属于桥梁主体结构的照明设施[l],包括亮化灯具、供配电设备及线缆、控制系统等。近年来全国各地对城市夜景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景观照明设施建设也日益增多,多数城市桥梁已将景观照明设施的作为标配纳入项目投资同期建设,与此同时,对于已经投入运行既有桥梁增设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也屡见不鲜。
一、项目特点
既有桥梁新增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不同于同步建设项目,通常作为独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立项、设计和施工等。但作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桥梁景观照明设施是附属于桥梁主体结构的亮化设施,因此,它也是附属桥梁设施建设项目,一般不具备独立的用地规划手续等,且没有独立的、封闭的施工条件。
二、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基于既有桥梁新增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的同时具备独立项目和附属设施两个特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非常特殊,需要建设单位统筹考虑、提前谋划、针对施策。
1.设备占地问题
1.1问题分析。在景观照明设施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同步建设供配电设备,包括环网柜、箱变、配电箱等,设备体型较大,占地面积较大。既有桥梁新增建设景观照明项目用地默认为桥梁用地,但桥梁建设过程中通常未考虑后期增加设备用地,可利用的桥下空间多数按规划建成园林、停车场、道路等,由相应职能部门管理,桥梁外侧空间也基本作为道路、园林等公共区域或商场、小区等权属单位私有。因此,解决设备用地问题,需要满足相应行业规范要求且征得权属或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协调难度非常大。
1.2影响分析。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如果未充分预见项目设备占地问题,仅按照理论最优设计方案和技术上可行确定项目电源点,后期实施过程中,一旦原设计占地问题无法解决,而照明设备供电半径不超过500m,调整一个供电设备点位,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供电线路和灯具布置都要相应调整,形成大的设计变更,项目造价也将偏离原预估值。
1.3有关建议。在既有桥梁景观照明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设备永久占地问题宜前置解决。在项目前期,建设单位就应协商有关部门或权属单位,确定设备用地备选点位供设计单位比选,综合考虑用地成本、施工投资、施工难易、后期管养等多角度进行比选,确定最优方案实施。
2.桥梁涂装问题
2.1问题分析。既有桥梁往往建设时期较早,混凝土老化、破损问题较为突出,在既有桥梁上直接增设景观照明设施,洗墙灯、射灯等灯具照射桥梁,容易出现光斑、色差、阴影等问题。
2.2影响分析。在作为桥梁“提品质”的两项重点内容,桥梁涂装工程和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工程是当前桥梁环境整治的重点选项。经过实践对比发现:一是先行涂装的桥梁景观照明效果明显优于未涂装桥梁,因为涂装后的桥梁主体结构面层更为均匀、平整、细腻,作为景观照明设施灯光反射面,可提升灯光效果;二是先行涂装桥梁景观照明效果优于后涂装桥梁,因为后涂装施工喷涂油漆容易污染灯具,且可能会扰动灯具影响照射角度。
2.3有关建议。建设单位在制定既有桥梁新增景观照明设施项目前期方案时,要统筹桥梁环境整治和提升工作计划,考虑桥梁涂装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如有涂装计划,宜在景观照明项目实施前先行实施。一是先行涂装,可以避免景观照明灯具、桥架等设施干扰,方便涂装施工;二是减少不必要的成品景观亮化设施保护工作,否则就需要在涂装前给灯具进行贴膜等成品保护,完毕后还需要重新撕膜和调整灯具照射角度,增加施工成本和工期。
3.设施防盗问题
3.1问题分析。一是铜线被盗问题。因铜线良好导电性能和稳定性,广泛作为各类设备电缆设施,但因铜线回收价格较贵,加之桥梁属于公共开放空间,容易出现铜线被盗现象。二是电力盗用问题。部分桥梁景观亮化设备位于桥下隐蔽位置,无专人看管,有不法分子私开供电设备,临时接线作为周边临时施工等用电。
3.2影响分析。经调查,铜线被盗与桥架安装位置相关,根据现场统计分析,桥架位于护栏顶部,防撞护栏外侧靠上位置>防撞护栏外侧靠下位置。电力设施被盗也与配电箱选址有关,越偏僻位置、越隐蔽位置越容易出现盗用现象。设施主要影响有两方面:一是容易引起安全问题,电工属于特种操作作业,不法分子偷盗电缆容易出现触电和高空坠落事故,而且随意破坏线路,容易造成漏电,影响行人车辆安全;二是铜线被盗导致景观照明设施无法正常亮灯,重新恢复架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造成资源浪费。
3.3有关建议。一是建议在桥梁景观照明设施电缆选材上,尽量选择铝线而非铜线,铜线改铝线后基本不会再发生被盗现象。二是桥架铺设尽量避开防撞护栏顶部等可直接接触位置,安装在护栏外侧 难以接触位置增加盗取难度,可有效防盗。三是条件允许情况下,配电箱的设备尽量安置在开阔、靠 近道路位置。四是在变压器、配电箱上锁、附近安装摄像头,及时发现被盗,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施工组织问题
4.1问题分析。不同于新建项目在封闭的施工环境下进行施工作业,既有桥梁新增景观照明设施建设处于桥梁运行阶段,封闭交通进行施工基本不具备可能性,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保障桥梁的正常的交 通功能。因此,在项目施工前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通常情况下,景观照明施工无法全天候连续施工,多数施工时间为夜间非交通流高峰时段,施工时间窗口短。而且批准的施工场地有限,多数仅为短距离的半幅车道,施工作业面窄。
4.2影响分析。一是对施工进度的影响。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许可,一般施工时间主要集中在夜间10点至凌晨6点,存在无法连续施工和夜间施工降效问题,施工作业面主要集中在狭长的半幅车道,需要逐段推进,影响项目进度。二是对施工安排的影响。三是对项目管理影响。如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 定按公安交管部门许可组织施工,可能会面临施工单位要求索赔。
4.3有关建议。一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明确需按照公安交管部门许可组织施工,避免后期争议问题,施工方在编制既有桥梁景观照明施工项目施工组织方案时,应摒弃常规按天和按全作业面安排施工进度的观念,结合公安交管部门许可情况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按照批准的作业面进行施工作业面布置,同时还应考虑到重要节假日、重要保障事 件期间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影响,科学规划项目施工组织安排,确保施工组织方案的可实施性和指导性。
二是既有桥梁新增景观照明设施因无法封闭施工,因此需要对施工作业和行人车辆进行双向安全防护。 一方面需要保障施工作业安全,从来车方向依次布置好施工作业的警示、防护区域,现场设置好安全 防护标志、标牌和隔离设施等。另一方面还应保障 行人车辆安全,桥上作业时,需要注意物品防坠, 工器具要安装防脱手的锁扣等。
三、结语
既有桥梁上增设景观照明设施,制约条件和因素明显多于与桥梁同步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如果不充分考虑项目实施遇到的问题,将影响到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建设单位需要提前综合考虑设备占地、桥梁涂装、设施防盗和施工组织等问题,做好相应工作部署,避免后期对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等造成不利影响,从而达到提升景观照明效果、节约项目投资、加快实施进度、保障项目安全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