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路灯地埋线路漏电造成触电伤亡事故现场,路灯杆在离地约0.6m高处有一个检修门,看样子象是接电线用的:但是,我们看到安装路灯的工人没理会那个检修门,他们是在地下接线,路灯电缆线从地下拉出来,与引至灯泡处电线直接拉到灯杆底下,直接绞接铜芯线后缠上电工胶布,最后将电缆接头埋在泥土里。操作的确很方便,但给雨天水淹留下了事故隐患。如果要在灯杆检修门接线,操作肯定会增加不少麻烦,但雨天电缆接头不至于会浸泡在水里造成事故隐患。
我们跟施工队反映说,下雨天,道路经常水浸,所以道路侧地下的路灯接线处存在安全隐患:漏电伤人。施工队最终把电线接头改到离地0.6m检修门内,但他们还是强调说,先前的地下接线是符合规范的。
在网上看到有人说路灯接线装头经过5、6年后会锈蚀严重,易引发安全事故j难道行业规范一直漠视人命,允许在常有雨水浸泡的街遒边埋下电缆接头?但经查阅资料地埋电缆线路安装都有明确的施工验收规范,如国际《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89)对地下管线埋设深度、电缆保护管插接应涂以胶粘剂粘牢密封、电缆线路接头整个制作过程应清洁干燥,接头应采用自粘带、粘胶带等材料粘接包扎密封良好等规定。
该市建设路和胜利路交汇处,即市公安局和法院对面,地面特别低,常在雨后水浸,该处人行道几棵大树中间竖有一杆路灯。附近居民多次反映说,水浸时穿拖鞋经过该段人行道,会有较强的触电感觉。因为两棵大树和地形的关系,通常在大雨水浸时没人会太接近该杆路灯。不幸的是,当年有一兄弟俩经过该路灯杆时,离路灯较远的弟弟,推着单车刚走到水溏里就有触电的感觉侥幸脱离,离路灯较近的哥哥却永远倒下了。人民医院院长在报告上写下“脚趾有三处怀疑触电痕迹”。
面对家属、记者、律师,路灯管理所所长是这样辩解:“全世界的路灯都是这样的地下接线,下雨水浸街时有点漏电是正常的。”这位所长不懂装懂满口胡言,把人命当儿戏。
时至今日这样的地下接线竟然还在继续。事故发生后,在主管部门的干预下该路灯所随即重惨了该杆路灯的接线,并声称随即对全市路灯进行了改造。事故现场已被毁坏了,加上没有“法医鉴定”,法庭以证据不足拒绝受理案件。公安局将这案件随便敷衍几句了事,对于这起人命事故,政府、公安、法院、检察院都认为没有职责去做任何事,亦没有义务去履行什么作为……。但愿把人命当儿戏的这样案例从此不再发生,永远永远不再发生。